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2022 11-28 17:09
〔招生政策〕乌海市海南区教育局关于海南区中小学“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建立健康有序、平等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基础上决定2022年秋季开学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一律实施阳光分班政策。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实行阳光分班,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分班原则

(一)公开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分班要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阳光分班过程要求纪委监督、教育局审核、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全程参与。

(二)均衡原则。每个班的学生总数和男、女生人数均衡搭配。每个班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尽可能在年龄、教龄、职称、学历、 教学水平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三、分班程序

(一)确定班数。各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实际学生入学人数,确定开设教学班的班数。

(二)教师分组。学校根据开设的班数,确定班主任人数,再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安排相应的任课教师组。各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及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各任课教师组的基本情况(学科、姓名、性别、年龄、教龄、职称、学历、学位和主要教学成绩等 )

(三)学生分班。起始年级新生按男、女生两个序列随机均衡分成与学校开设的班级数相同的若干自然组,并按随机编组顺序确定班级编号。

(四)抽签选配班主任。由班主任在阳光分班现场代表所在的教师组当众抽取抽签序号,再依据抽签序号抽取学生分班后的序号,从而确定所任教班级。抽取结果当场公布,并分别在学校网站和显著位置公示。

(五)对未按时报到和转入学生的处理。对未按时报到而未予以分班及转入的学生,来报到时要编入班额最少的班。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根据此方案精神出台本学校的阳光分班方案,于826日前报区教育局。

2.各学校分班要在开学前完成,并在实际操作两天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3.各校要做好宣传工作,在学校醒目处公布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派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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