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海南区2026年度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决策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一)文件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布工作的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69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1号)有关要求,开展海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范围为海南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农用地,主要涉及3个镇:巴音陶亥镇、公乌素镇和拉僧庙镇;2个街道办事处:拉僧仲办事处和西卓子山办事处。
二、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变化
本次根据海南区经济发展、地价变动、政策导向等因素,依法依规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进行调整更新。本次决策事项总体上有利于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规范征地秩序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社会正效益显著。但同时,也存在引发局部性、个体性社会矛盾和经济成本提升的风险。本次稳评工作将重点针对上述风险点进行研判,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化解措施,确保决策的平稳实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对本决策事项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及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对该决策事项持什么态度;该决策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有影响吗;该决策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有影响吗;对该决策事项更关心哪些实际问题;该决策事项实施是否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哪些;对该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有何种意见和建议;对该决策事项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形式和注意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在公示期内,民众可直接向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反馈针对海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看法与建议。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
地址: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街道巴彦乌素东街
联系人:樊茹月
联系电话:0473-6977506
(三)注意事项
1. 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 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无具体联系方式的意见和建议,将不予反馈。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天。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