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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来源:统计局
日期:2025-11-05 10:42 浏览次数:1730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二)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统计工作的主线,贯穿于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三)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四)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搜集、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五)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区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审查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一)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工作、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工作,统一管理区城乡调查队和各镇(办)统计工作站。

(十二)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广场路西(原海南区人民法院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4021130

负责人姓名:吴颖华


所属单位:

乌海市海南区统计调查中心

乌海市海南区统计调查中心为乌海市海南区统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

(一)完成国家、自治区、乌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乌海调查队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全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等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承担我区城镇居民和农区居民的家庭收支记账工作,做好调查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三)组织实施劳动力调查工作,承担自治区级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调查工作。

(四)承担区域内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工业品价格指数调查。

(五)承担全区夏季牧业调查、县域社会经济统计调查、乡镇社会经济调查、村社会经济情况调查、粮食类调查和畜禽监测任务及其他专项调查任务。

(六)负责检查区域内调查对象上报数据质量,定期开展抽查、检查,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和区统计局开展辖区内统计违法行为查处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

(七)完成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广场路西(原海南区人民法院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4330710


乌海市海南区基层统计站

乌海市海南区基层统计站,为乌海市海南区统计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负责搜集、整理辖区内的统计数据资料,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账,完成本辖区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和整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各镇、办事处的统计工作,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按照统计制度规定,采集调查数据。

(三)负责镇卡村卡填报、农林牧渔统计、畜牧业调查、名录库维护等工作。

(四)完成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广场路西(原海南区人民法院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4330710

负责人姓名:吴颖华


业务科室职能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督办等。承担机关办公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干部培训、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保密管理、会务组织等工作。负责对区本级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统计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

(二)工业股。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能源股。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建立完善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统计监测体系等相关指标。负责全区能源平衡核算、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的统计监测。

(四)人口就业股。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提供人口、就业和劳动工资等统计数据。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审核、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六)统计执法所。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统计信用制度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承担机关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