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6月2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于立新同志在自治区督察组见面会上的讲话精神、7月1日乌海市常委会会议精神、关于传达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转发《关于印发<石泰峰同志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央指导组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的通知。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类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标本兼顾好“五区一河”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全力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落实,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严防问题反弹回潮。要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完善生态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