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访市财政局局长张勇
来源:乌海日报    时间:2019-07-22    阅读量:    [关闭本页]

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访市财政局局长张勇


    如何以实际行动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思想再解放、笃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讨论”动员部署会精神,日前,市财政局局长张勇接受了记者专访。

    张勇说,目前,我市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一方面受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减税降费影响,税收有较大幅度减少;另一方面财政除“三保”外,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政策要求,在10年内(2018年至2027年)须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到合理水平。市财政局从政策允许范围内入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探索尝试了有效化解政府债务的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利用压缩经费等措施进行偿债。按照5%——10%的比例压缩一般性支出,全部用于化解政府债务。

    二是利用新增债券资金化解债务。新增债券资金是解决财政收入不足、地方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急需用钱的唯一途径。我市将适当利用新增债券资金着重化解近几年重点工程所欠债务。

    三是通过借新还旧和出让部分政府股权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偿还债务。按照中央关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相关规定,采取借新还旧或展期等方式偿还债务,缓解财政短期支出压力。通过转让、拍卖、租赁、实物资产入股投资等多种方式,对闲置国有资产和可出让的部分政府股权及不直接关系国计民生有经营收益的国有资产进行盘活,为债务化解提供资金来源。

    四是利用融资平台公司混合所有制转型化解债务。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既是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有效方法,又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率和国有资本的运行效率,实现国有资本最大限度保值增值,更有效地实现各类国有企业的使命。因此在追求合作共赢的前提下,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化解地方债务的举措之一。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将我市融资平台公司到期的存量隐形债务以不同的方式转让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合规承续与债务合同中设定的还款承诺。

    五是利用PPP项目的合规性审核化解债务。把过去市、区执行的列入国家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库里的PPP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合规后从隐性债务监控平台移除,来核减债务总额。

    张勇说,为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下一步,我市在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的同时,还要严格控制隐性债务增量。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市债务量大、债务率高,财政收入短缺,化债难度大、方式有限,化债任务艰巨。各区、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化解债务,坚决杜绝一边化债、一边增加隐性债务的做法。

    二要严禁违法违规举债。市区两级政府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同时不得同意、批准或者要求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增加隐性债务,不得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承担偿债责任。

    三要严格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不该上的项目坚决不上,保证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