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4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410号)相关要求,做好海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等规定,海南区人民政府定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举行乌海市海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
二、听证会地点:海南区政府会议室
三、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海南自然资源分局报名。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海南区人民政府
五、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乌海市海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须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473—6977506
特此公告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
2023年10月16日
乌海市海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须知
凡户籍在海南区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海南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公民个人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5日(正常工作日)17:00前到海南自然资源分局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5日(正常工作日)17:00前到海南自然资源分局报名。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注意事项
1、听证代表的确定
听证会申请人经海南自然资源分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资格,并发放《听证通知书》,参会人员凭《听证通知书》入场。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海南区实际情况,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4、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5、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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