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图书馆基本服务免费开放公示
来源:    时间:2023-09-13    阅读量:    [关闭本页]

尊敬的读者:

海南区图书馆已于2021年85日起对外开放实行免费开放。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坚守“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初心使命,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理念,本着“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为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确保广大读者享受高质量的免费服务,现将有关服务公示如下:

一、开放时间

至周

借阅室:900--12:00    14:30--1730

自习室900--12:00    14:30--2130

国家法定节假日

9:00—12:00   14:30—1730

逢周闭馆

二、服务对象

全体社会公众

三、免费服务项目

(一)书刊借阅服务

1.免费阅览服务:读者可免费入馆阅览报纸、书刊。

2.免费借阅服务:免费为读者办理读者证,持卡证读者可免费借阅书刊。(办理读者卡免工本费,但须缴纳借阅押金200元,退证前归还在借图书,确认无损坏后,全额退还押金)。

)延伸性服务

1.为驻固部队提供批量借书服务,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

2.不定期开展送图书下乡志愿服务活动。

)辅助性服务

免费提供饮水、便民药箱、热水、纸杯、雨伞等便民服务。

三、文明服务公约

1、读者至上,服务第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熟练岗位业务,专心致志上岗工作,遵守开放时间规定。

3、语言文明,主动热情。接待读者热情、诚恳,言语礼貌,举止大方,尊重读者。

4、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服饰整洁,精神饱满,举止大方得体。

5、整洁美观,环境优雅。保持环境整洁、美观,书刊整齐有序,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推车轻,为读者营造安静、温馨的学习环境。

6、首问负责、有问必答。对读者的提问、咨询,要耐心解答,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有问必答,回答明确,力求准确。

7、严格管理,耐心公正。尊重读者,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处理违章行为时,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理服人。

8、规范服务,接受监督。自觉接受读者监督,工作中出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读者投诉,对读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以及时回复,并不断规范各项服务工作。

四、读者文明使用图书馆公约

1、注意自身的形象,进入图书馆时衣着大方得体,举止文雅。请不要穿“拖鞋、背心、睡衣”等影响个人以及整体环境的装束进入图书馆。

2、请不要将“食物、有色含糖饮料”带入图书馆,请勿在图书馆阅览区(室)内就餐。

3、 图书馆是消防重点单位,馆内任何地方严禁吸烟、用火。禁止将任何危险和高耗电器带入馆内使用或充电。

4、轻拿轻放,轻声细语,不在馆内喧哗。请将手机开到震动或静音状态,接听电话请到室外。

5、请保持图书馆的整洁,不要乱扔垃圾,自己产生的垃圾请随手带离。

6、爱护书籍,阅读时轻拿轻翻,不折页角、不乱写乱画、不损毁图书,保持书刊的整洁。爱护馆内公共财物,如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7、请使用文明用语,遇到问题及时和工作人员沟通,促进理解,彼此友善,互相尊重,共创和谐阅读的氛围。

五、入馆须知

1、12周岁以下的须有家长或监护人全程陪同。

2、保护文献资料,维护阅览环境,是每一位读者应尽的义务,读者进入我馆,请自觉遵守《海南区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 和我馆各项规章制度。如不慎遗失或污损(如受潮、涂划、破损等)馆藏图书、报刊及电子资料,按照我馆文献赔偿办法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