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时间:2023-05-08    阅读量: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