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代理记账监督管理,规范会计行业市场秩序
来源:    时间:2023-07-27    阅读量:    [关闭本页]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要求,海南区原会计核算中心转轨撤并后,各预算单位因缺乏专业财务人员,会计工作大多采用代理记账的方式,由财务公司代为进行会计核算、编制预决算等财务工作。这种记账方式对解决财会人员缺乏、规范会计核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中发现,代理记账行为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引起重视:

一是代理记账公司从业人员对委托记账单位职能职责和具体业务了解不够、业务能力不足,难以保证记账质量,账务处理不够规范准确的现象时有发生。如登记会计账簿时未按规定的会计科目记账,某单位用发票付款后,账务处理为挂应收账款,未做费用列支,导致虚增债权;退付保证金后,未核减应付账款,做费用列支。

二是代理记账公司工作的重心在账务核算及上报的报表方面,财务报销原始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凭证与所附原始单据无关联或不齐全;原始单据遗失或错附到其他单位账务;原始单据要素不齐全等。

三是各预算单位会计主体责任意识弱化,将记账业务委托代理记账公司后,只配备专人负责收支业务,会计核算依赖性较强,核算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协调沟通,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不够到位,不利于提高会计基础规范工作水平。

对此,审计建议:一是代理记账公司要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充分掌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具体要求,结合委托记账单位的业务特点,深入了解其职能职责,提高责任意识,规范代理记账。二是代理记账公司和委托记账单位应当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业务内容及双方权责。委托记账单位应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代理记账公司要向委托记账单位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资料,履行好对委托人的责任。三是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监管,确保会计核算准确规范。委托记账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及时掌握会计核算情况。财政部门要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代理记账行为予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