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海南政办发〔2023〕30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
概 述: |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部门、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提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保留影像资料。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目录清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附件:《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成文日期: | 2023-06-13 11:55:18 | 公开日期: | 2023-06-14 11:55:2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提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保留影像资料。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目录清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附件:《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完成时间 |
1 | 《海南区黄河滩区矮杆作物绿色种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 | 区农牧水务局 | 2023年3月 |
2 | 《海南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3年3月 |
3 | 《海南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 区教育局 | 2023年4月 |
4 | 《关于调整各镇、街道行政区划工作方案》 | 区民政局 | 2023年6月 |
5 | 《海南区部分社区布局优化调整方案》 | 区民政局 | 2023年6月 |
6 | 《乌海市海南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区农牧水务局 | 2023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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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政策解读: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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