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来源:海南区政务服务局    时间:2022-11-18    阅读量:    [关闭本页]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海市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乌海市黄河文化资源的特征与价值

  第二节  乌海市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基础

  第三节  乌海市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条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定位

  第四节  发展路径

  第五节  总体目标

  第三章  挖掘弘扬黄河文化时代价值

  第一节  加强乌海黄河文化的研究阐释

  第二节  弘扬乌海黄河文化的时代价值

  第四章  推进黄河文化资源系统保护

  第一节  推进文化资源普查共享

  第二节  加大文物资源保护力度

  第三节  提升非遗资源保护水平

  第五章  提升黄河文化为民惠民水平

  第一节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建设

  第二节  推进黄河文化主题场馆建设

  第三节  加强黄河文化服务效能提升

  第六章  培育乌海特色文旅产业

  第一节  培育乌海特色文化产业

  第二节  打造黄河文化旅游产业带

  第三节  规范乌海文化市场体系

  第七章  讲好新时代乌海黄河故事

  第一节  加强文艺创作生产引导

  第二节  加大文艺创作扶持力度

  第三节  推出优秀文艺创作作品

  第四节  推动黄河文化“走出去”

  第八章  重点工程31

  第一节  黄河文化研究挖掘工程31

  第二节  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32

  第三节  黄河文化地标打造工程34

  第四节  黄河文化为民惠民工程36

  第五节  黄河文化旅游带打造工程37

  第六节  黄河文化艺术创作工程40

  第七节  黄河文化“走出去”工程42

  第九章  规划保障44

  第一节  健全政策规划保障44

  第二节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44

  第三节  加强财政投入保障45

  第四节  加强人才引进培育45

  第五节  完善组织实施保障46

  

前 言

  黄河自古列为百川之首、四渎之宗,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实地考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发展情况,提出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并相继提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等重要指示,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乌海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黄河几字弯最西端,是黄河进入内蒙古的第一站。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及市委和市政府重要部署,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乌海市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共3个市辖区,面积约1754平方公里。本规划是指导乌海市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依据。规划近期至2025年,中远期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乌海市黄河文化资源的特征与价值

  文化发展演进。黄河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乌海是黄河文化的重要承载区,是草原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历经了孕育起源、交融共生和繁荣兴盛等阶段,赋存史前岩画、黄河民俗、黄河治水兴水、工业移民及书法等文化遗产。

  文化资源禀赋。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登记各类可移动文物8489件/套,占沿黄7盟市的1.4%,包括国家一级文物2件,国家二级文物22件,国家三级文物106件;拥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41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占沿黄7盟市的0.65%,其中国家级1处、自治区级6处、市县级5处;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10个,其中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个;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名,其中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名。

  文化时代价值。和合共生、守望相助的团结意识为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提供了精神支柱。遵从自然、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孕育出沙海绿洲的宜人环境。敢为人先、矢志不渝的进取精神为乌海市各族儿女艰苦创业,共圆新时代伟大中国梦提供源动力。恪守信仰、开放包容的文化气度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思想源泉。

第二节  乌海市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基础

  地域文化形态鲜明多样。黄河自南向北纵穿乌海市,多民族聚居于此,构筑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交流融合的长廊,孕育了史前岩画文化、黄河民族文化、黄河治水利水文化、工业移民文化、书法文化等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形态,对探索人类文明进程、北方草原游牧文化史和新中国建设历程等具有重要价值。

  文化保护传承扎实推进。文物保护成效显著,2018年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并出版发布《乌海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报告》;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41处,已定级12处;实施了明长城二道坎烽火台抢救性加固保护工程,开展了六五四“小三线”军工企业遗址等资源前期调研,启动了第一党支部旧址保护及红色旅游规划编制,编制了《乌海市博物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方案》,对召烧沟岩画、部分珍贵馆藏文物等进行了3D扫描和保存。非遗保护传承有序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非遗保护宣传展示活动丰富多彩。

  文化艺术创作日益繁荣。文化精品不断涌现,获得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入围奖1项、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参演剧目1项、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47项等。群众文艺蓬勃发展,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乡村振兴等重要主题,创作歌曲200多首、舞蹈百余支,书画摄影作品2000余幅等。文艺活动精彩纷呈,开展了“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为民惠民力度显著提升。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完善,全市共有各级公共图书馆4个、博物馆3个、文化馆(群艺馆)4个、美术馆1个、书画院2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20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0个,形成了覆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行政区域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中国书法公益流动大讲堂”等系列文化惠民活动精彩纷呈,其中文化惠民演出年均举办200余场,惠民10万余人。

  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文化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初步形成以文化旅游业为统领,特色书法产业、文化会展业、创意制造业、数字内容业等为重要补充的产业体系,命名了青少年创意园、乌海工艺美术协会等4家文化产业创意中心,打造了乌海湖等一批文旅综合体。文化产业社会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全市共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758户,资产总额19.603亿元,带动就业近万人。新兴文创产业崭露头角,“乌海礼物”等文创产品获自治区文博会文化创意产品大赛奖项。

  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扩大。以“乌海沙漠葡萄酒文化旅游节”等活动为契机,先后赴日本、智利等国家和地区开展文化交流,并与法国利布尔纳市建立了友好城市;积极参与自治区“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承办了内蒙古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博览会等品牌活动;以《魅力中国城》竞演活动为媒介,向全世界充分展示了乌海独特的城市品质、城市形象和城市魅力,“来沙漠看海”的文化旅游品牌形象不断得到提升。

第三节  乌海市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条件

  面临机遇。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开展黄河文化研究,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黄河文化旅游带和黄河文化遗产廊道,为乌海市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随着包银高铁等交通设施改善、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快速推进、文化产业和消费升级,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提供了新的市场机遇。

  具有优势。2020年,乌海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3.1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9%。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133元,同比增长1.7%,居全区第二位。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152元,居全区首位。乌海东邻鄂尔多斯,西接阿拉善,南连宁夏银川,北通河套平原,造就了“三山两谷一河”的地貌格局,拥有黄河流域罕见的山海沙城、景城一体的优势资源。乌海作为黄河入蒙第一站,自古便是西北地区蒙汉回藏等多民族交流、多元文化交融的前沿地区和十字通道之一,至今仍是“蒙宁陕新”联通的重要节点,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提供了便捷的发展通道。

  存在问题。黄河文化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挖掘发扬不够,对黄河文化的系统性研究不充分,概念体系不清晰,地方特色不明确,未形成代表黄河文化的精神标识和重要地标,公众对黄河文化的认知度和认同感不强。黄河文化的传承载体和传播渠道有限,对黄河文化资源转化利用不充分,缺乏有影响力的新时代黄河艺术精品,缺少黄河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的产品,未形成有影响力的黄河文化品牌。黄河文化为民惠民作用体现不足,全市在博物馆、演出剧场等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方面短板问题凸显,公共服务均等性和服务水准较低。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不足,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国有资产管理运行、文化艺术团体等体制机制运行不够顺畅,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政策制度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

  面临挑战。乌海是一座新兴的资源型工业城市,建市较晚,行政区划几度变更,文物考古和保护工作起步较晚,黄河文化遗产留存度较低。乌海被沙漠包围,沙尘等极端气候较多,致使保护要求高,抢救性保护任务重,加之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文化资源保护投入有限。乌海地处我国西部,受人才虹吸效应影响大,文化研究、文化演艺、文旅研发、开发经营等人才欠缺。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以及关于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乌海市第八次党代会工作安排部署, 深入挖掘乌海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推进乌海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讲好乌海黄河故事,为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凝聚乌海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文化引领,全局统筹。以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乌海黄河文化为根本,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将黄河文化融入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黄河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引领。

  严格保护,时代传承。全面系统保护乌海市黄河文化遗产,以保护为前提,深入挖掘本区域黄河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推动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与群众生活、生态文明、时代元素相结合,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根和魂。

  因地制宜,民生共享。以乌海市自然环境、人文风貌、地域特色、民族传统为基础,增加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黄河文化为民惠民利民,形成错位互补,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

  协同融合,系统推进。着眼于一盘棋整体谋划,强化资源统筹和共建共享,形成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协调推进的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体系。加强与沿黄省市的统筹协作,完善资源配置,促进优势互补,提高乌海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第三节  发展定位

  打造黄河流域文化交流互鉴的西部会客厅。文明因交流而多彩,因互鉴而丰富,黄河是中国的母亲河,是中华文明的摇篮。乌海位于黄河上游河段,是流经内蒙古自治区的第一站,黄河主干自南向北穿城而过,孕育了黄河畔的“明珠城市”。立足黄河历史文化与经济社会同构、开放融合一体的价值特质,科学认识黄河文化的时代价值,紧密联系沿黄各省市,共同探讨及推进黄河文化交流互鉴,奏响“黄河大合唱”时代最强音,打造为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西部会客厅。

  打造内蒙古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兴增长极。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把重点放在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把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乌海市作为首批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肩负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重任,把改造升级传统产业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转型发展示范区的重要抓手,紧抓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新的历史机遇,全面推进治水兴水护水、能源利用转型升级、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在自治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中走在前列,打造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兴增长极。

  打造为民惠民乐民富民的幸福母亲河。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的理念,加强全市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推动黄河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建设,打造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健康河流。推动“健康河流”向“幸福河”迭代升级,推进黄河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全面融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和黄河文化旅游带建设,打造“点亮乌海生活、造福乌海人民”的幸福母亲河。

第四节  发展路径

  强化多方合作,促进黄河文化系统性保护。文化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特征。保护黄河文化,应强化文化与政治、经济、生态和科教等领域,与旅游业、农业和工业等产业,与市内外各级政府部门等管理机构,与民间组织和大众群体等多方合作,共同推进对文化的产生环境、发展过程和参与者等进行系统性和整体性保护。

  突出活化利用,实现黄河文化创造性传承弘扬。文化的形成是一个动态过程,加强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与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将文化融入现代生活,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加强生产利用,实现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扩大对外传播,增强在黄河流域的影响力。深入挖掘乌海黄河文化资源,打造具有乌海特色的黄河文化品牌,扩大对外宣传推广,加强文化精品在自治区乃至全国黄河流域的传播,彰显乌海黄河文化魅力,增强乌海市在黄河流域的影响力。

  强化以创促建,推动黄河文化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文化发展政策,加强文化精品、名品、新品建设,以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考古遗址公园、文化生态保护区等为抓手,增强乌海黄河文化吸引力和带动力。

第五节  总体目标

  近期。至2025年,乌海黄河文化发掘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涌现一批黄河文化艺术创作精品,乌海黄河故事精彩讲述;文化为民惠民成效显著,全市形成传承和弘扬黄河文化的浓厚氛围;全面融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和黄河文化旅游带建设,文化产业竞争力增强;文化交流不断扩大,打造乌海文旅品牌,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作位居全区前列。

  中远期。至2035年,乌海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达到新高度,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综合带动功能全面体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先导地位更加突出,黄河文化时代价值得到充分彰显,文化和旅游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挖掘弘扬黄河文化时代价值

第一节  加强乌海黄河文化的研究阐释

  开展黄河文化专项研究。结合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课题,开展黄河文化专项研究,充分挖掘和弘扬乌海黄河文化蕴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革命文化中的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时代精神,加强乌海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前瞻性、战略性、现实性重大课题研究。

  阐释黄河文化时代内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重点挖掘乌海黄河文化的精神内涵与核心价值, 阐释乌海黄河文化在中华文明起源演变、多民族文化交流融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提炼乌海黄河文化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独特的精神标识。

第二节  弘扬乌海黄河文化的时代价值

  推动黄河文化研究成果转化。加强研究成果的社会推广,组织开展黄河文化相关论坛活动,编撰黄河文化相关科普读物,开设黄河文化相关课程,推出黄河文化专题节目,使黄河文化与国民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营造全市保护、传承和弘扬黄河文化的浓厚氛围。

  构建黄河文化标识体系。对接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依托价值突出、内涵丰厚的文化资源,通过示范引领、舆论引导、文化熏陶等途径,打造黄河文化博物馆、桌子山岩画群保护工程等一批能承载中华文化精神的重要地标。


第四章  推进黄河文化资源系统保护


  文化资源是乌海黄河文化源远流长的见证,是黄河文化精神内涵及时代价值的载体,是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十六字方针及“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非遗十六字方针,推进黄河文化资源挖掘和梳理,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升乌海黄河文化资源保护水平。

第一节  推进文化资源普查共享

  开展黄河文化资源普查。为进一步挖掘和保护乌海黄河文化资源,全面摸清黄河文化资源底数,对接国家、自治区黄河文化资源普查工程,以区为单位开展乌海黄河文化资源普查整理。

  加强文化资源信息化管理。依托国家及自治区文物资源总目录、珍贵古籍名录、非遗保护名录、文化资源信息库和黄河文化资源数据库,结合全市黄河文化资源普查成果,建设“乌海黄河文化资源数据库”。

  推进文化资源数据开放共享。推动乌海黄河文化资源数据库与各盟市文化资源数据库共建共享,扩大黄河文化资源数据库面向公众的开放程度,持续为文化资源保护、旅游开发、产品建设、科研活动等提供基础数据云支撑。

第二节  加大文物资源保护力度

  加强文物分类保护。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对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和国家记忆工程,制定实施乌海市濒危文物抢救性保护计划,指导做好研究性、抢救性文物保护项目。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落实《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提升博物馆预防性保护水平,完善馆藏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和专业装备,提升文物保护技术。建设乌海市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平台,与国家级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优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馆藏文物修复。

  推进文物整体保护。推进革命文物保存保护,对接国家及自治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计划等,做好革命文物认定、划级和建档工作,制定乌海市革命文物资源集中片区保护利用总体方案,推进红色文化传承教育重要基地建设。推进考古遗址区域保护,对接“考古中国”“中华文明起源早期发展综合研究”等项目,开展“乌海黄河流域文明探源”研究。推进岩画遗址区域保护,积极融入自治区阴山岩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与鄂尔多斯共同推进桌子山岩画保护工程,完善保护防护措施,提升展示利用水平,推动桌子山岩画群创建专题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推进文保单位认定升级。落实市、区级文保单位“四有”工作,推进未定级文物评估定级和保护工作。开展各级重点文保单位的推荐和遴选活动,对国家级文物保护两线范围重新认定,推进区级、市级及自治区级文保单位升级。加强文保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推进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

  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和执法。构建文物安全防范监查机制,建立数字监控和现场监管结合的“天地一体”文物监查系统,完善市、区、镇、村四级文物保护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节  提升非遗资源保护水平

  加强非遗分类保护。推进传统舞台艺术振兴,落实国家曲艺传承发展计划、自治区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建立传统舞台艺术音像资源库,建设传统舞台艺术传承基地。推进传统美术与传统工艺振兴,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挖掘传统美术和传统工艺,建立传统技艺音像资源库,加强专著编纂,扶持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和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进传统体育与游艺振兴,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挖掘整理传统体育和游艺数据信息,建立传统体育和游艺音像资源库,主办群众基础较好的传统体育赛事活动。推进传统医药振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要求,落实“健康内蒙古——蒙医药中医药振兴行动”,挖掘传统医药,建立传统医药影像资源库,建设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加强非遗整体保护。结合群众文化艺术发展,组织开展“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活动。探索非遗保护创新模式,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遴选创建活动。加强城镇化建设中的非遗整体性保护,试点推进“非遗在社区”“非遗在乡村”建设。

  推进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认定升级。依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遴选、推荐、升级。完善非遗项目评估,建立重点非遗项目状况评估制度,全面挖掘沙书、刀刻画、糖画等项目潜力。

  加强传承人培养,建立非遗传承人培训基地。落实全国、自治区非遗项目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持续推动传承人技艺传承计划,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带徒传艺和传承人拜师学艺,扶持建设一批黄河流域非遗研培实训基地。


第五章  提升黄河文化为民惠民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的工作理念,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化、覆盖均等化、服务品质化、供给主体多元化建设,推动黄河文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融合,提升黄河文化为民惠民水平。

第一节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建设

  推进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统筹谋划。补齐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短板,加快市公共文化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非遗展示馆、体育馆(场)等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加强社区与机关单位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用。

  推进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均等化建设。推进区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体设施提档升级,加快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消除城镇社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公共文化服务“盲区”,遴选试点制定老旧小区居民文化活动场所提升改造计划。

  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配套水平。整合各级各类基层公共文化资金和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废弃厂房库房、学校、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完善综合文化站建设,重点推进贫困镇村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建设,完善综合流动文化车、流动博物馆等流动设施配备。

第二节  推进黄河文化主题场馆建设

  完善博物馆规划建设。对接国家边疆地区博物馆建设工程,有序推进全市国有综合性及专题性博物馆建设,鼓励企业和产业协会建设产业类博物馆,鼓励指导建设私人博物馆。推动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融入智慧博物馆建设,分批推进现有博物馆设施设备更换和陈列展览改造提升。

  加强非遗场馆建设。完善全市非遗场馆布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或参与非遗场馆设施建设,系统推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展示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建设。

  示范推动黄河文化微型展示馆建设。结合企业、旅游区、社区、乡村等自身特有黄河文化资源,整合厂史馆、校史馆、村史馆等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加强场馆设施建设,完善展览展示、研学教育等综合服务功能,示范建设一批黄河文化微型展示馆。

第三节  提升黄河文化服务效能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开放与利用。鼓励文化场馆利用自身资源开展黄河文化主题节庆赛事、文艺演出等活动,增加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商贸会展、文化教育、创意商品开发等收益性文化服务项目。建立文化场馆与社会机构常态化合作机制,开展黄河文化进村、社区、学校、军营和企业等活动。

  丰富黄河文化公益惠民产品供给。推动公共服务重心和资源下移,增加黄河文化题材作品的展览展演场次。加强特殊群体文化权益保障,鼓励相关机构开展公益性黄河文化艺术培训、展演和科普等服务。提升少年儿童群体的文化服务,推进黄河文化纳入国民教育,推出一批文化研学教育精品项目、课程和活动,重点推进中小学生参观文化场馆教学活动。

  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动员黄河文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艺术家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持续深化乌兰牧骑“草原综合志愿服务轻骑兵”品牌。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化水平。对接国家文化云和“内蒙古黄河故事”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程,标准化推进市、区级公共数字文化云中心建设,统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书法艺术馆、文化馆(站)、草原书屋(农家书屋)等馆藏资源数字化转化。


第六章  培育乌海特色文旅产业


  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部署,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布局,完善乌海特色文化产业体系,推进黄河文化与体育、广电、科技、制造业、农业及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重点推动新时代文旅深度融合,全面融入自治区黄河文化旅游带和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乌海经济新的增长点。

第一节  培育乌海特色文化产业

  大力培育文化创意产业。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鼓励博物馆、非遗场馆等文化机构开发黄河文化相关非遗衍生品和文创旅游产品。以“政、产、学、研、资、介”一体化发展为重点,打造特色文创产业集群。

  创新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推动黄河文化数字化发展,培育和塑造一批原创IP;推进数字技术创新与应用,支持文化场馆、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黄河文化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鼓励线下文艺资源、文娱模式数字化,探索“互联网+演艺”“互联网+展陈”模式。

  大力发展旅游演艺产业。加快黄河文化主题旅游演艺精品剧目创排,推进精品剧目进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推进旅游演艺业态模式创新,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利用室外广场、商业综合体等打造黄河文化流动剧场,鼓励民间团体和餐馆、酒吧、咖啡馆等开展驻场商业演出,鼓励民间团体在夜游街区开展中小型黄河文化公益表演。

  整合提升节庆会展产业。发展文化艺术节庆,提升“黄河明珠•乌海”书法艺术节等节庆品牌影响力,加强黄河文化在文化艺术节庆中的弘扬力度。发展文化会展产业,重点提升当代书法艺术馆服务能级和水平,建设文化贸易平台,推动乌海市建设中国西部书画艺术研发创意中心、书画版权在线管理中心以及书画教育与培训基地。加强节庆会展产业配套服务,鼓励展览策划、票务、花卉礼品和餐饮住宿接待等配套服务的专业化发展。

  转型升级文旅融合产业。加强黄河文化研学、文化体验、文化演艺和文旅商品等深度开发。探索文物与旅游融合,依托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红色纪念馆等文化机构,发展文化研学旅游产品;探索非遗与旅游融合,鼓励非遗场馆开展非遗文化体验研学旅游产品;探索体育与旅游融合,依托传统游艺与体育项目,培育特色体育赛事和竞技表演,打造生态健康体育旅游基地;探索农牧业与旅游融合,依托葡萄酒庄、黄河村镇建设,创建一批黄河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和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探索工业与旅游融合,依托工业企业、遗址,培育工业旅游试点。

第二节  打造黄河文化旅游产业带

  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构建乌海黄河文化标识体系,遴选推介优势项目融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内蒙古段建设。坚持点段结合,统筹布局主体功能区,系统推进重点工程,大力宣传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意义与进展成效, 做好黄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

  打造沿黄风景道与精品旅游线路。积极融入自治区黄河旅游风景道体系建设,衔接乌海湖“环湖绿道”和“黄河大观”生态绿道规划,依托黄河、沙漠、山地、湖泊等景观资源和沿黄交通干线,建设乌海市黄河旅游风景道。以风景道为轴线,连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水利风景区、文博院馆、旅游景区等黄河文化标识标志,建设黄河流域早期文明探源游线、非遗文化体验游线、新时代文化教育游线等主题旅游线路。

  构建宜居宜游宜业的旅游服务空间。强化旅游集散中心体系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共享共建,在旅游景区、城市街区、公共交通枢纽等空间增设文化展示、文化活动等功能,试点建设黄河文化移动展览台、迷你剧场等。同时,将黄河文化融入导览、讲解、信息咨询等旅游服务中,实现黄河文化与城市公共空间的渗透和嫁接。

第三节  规范乌海文化市场体系

  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培育综合性龙头文化企业,推动乌海市国有综合性文化和旅游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鼓励其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等方式,引领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专业化骨干文化企业,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会展、创意等专业化骨干企业,鼓励其开展网络化、跨区域、异地连锁经营。扶持小微文化企业,推进文化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孵化器、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建设,形成富有活力的小微文化企业群。

  持续优化文化市场营商环境。改善文化市场投融资环境,搭建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对接平台,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支持建设文化产业类投资基金。健全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搭建中介交易平台。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在文化市场发展中的作用。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文化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加强黄河文化知识产权保护。

  培育和促进文化市场消费。创新文化消费产品供给,将黄河文化融入消费集聚地建设,策划举办黄河文化消费季、消费月等线上线下节庆活动。推动夜经济发展,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鼓励博物馆、书法艺术馆等延长开放时间,丰富夜间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文化和旅游配套服务,争创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和夜间消费集聚区。推动消费惠民,加大居民文化消费补贴,增加文化惠民卡、消费券的投放,鼓励经营性文化机构优惠减免打折。推动文化消费金融创新,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拓展开发文化消费产品。

第七章  讲好新时代乌海黄河故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关于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 加强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创作生产更多传播乌海黄河文化时代价值、体现乌海黄河文化精神、反映乌海黄河文化特色的文化艺术精品,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繁荣群众文化艺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第一节  加强文艺创作生产引导

  加强创作选题统筹。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各级文化艺术工程项目和文化艺术评奖的创作导向作用,建立并发布黄河文化选题指导目录,积极将黄河文化纳入全市文艺创作年度选题和重点创作任务。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依托基层文化单位建立乌海文艺团体采风数据平台,常态化组织深入基层开展黄河文化主题艺术采风、结对帮扶、慰问演出等实践活动,扶持文艺工作者深入生产生活一线,积累素材,为黄河文化题材艺术创作提供灵感。

  提升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水平。扶持乌海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建设,扶持黄河主题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申报国家重大艺术研究课题,争取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培养高素质评论队伍,提升舆论媒体、网络、报刊杂志等对黄河题材文化艺术作品的评论水平。

第二节  加大文艺创作扶持力度

  推进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建设。加强与乌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乌海市美术家协会、乌海市文化产业研究会等文艺机构合作,择优设立黄河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制定出台基地管理办法,统一授牌命名并给予政策扶持。

  加大创作生产主体培养力度。加强乌兰牧骑的扶持力度,争取乌海乌兰牧骑纳入全区乌兰牧骑的行列,加大优秀演员和编创人才培育。推行“签约艺术家制度”,积极引入乌海市外艺术名家参与黄河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加强对群众艺术创作主体的培育,落实创作专项经费,联动专业院团、艺术院校等力量帮助基层提高创作能力。

  健全文艺创作正向激励机制。结合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剧本扶持工程、西部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等,完善“国有文艺院团艺术创作生产”专项资金等激励机制建设,争取各类文艺专项资金、基金对黄河文化艺术创作的精准扶持。

第三节  推出优秀文艺创作作品

  创新发展传统文化艺术。结合国家“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移植改编计划”,继续推进乌海市戏曲和地方戏振兴工程,制定实施乌海优秀传统文化作品移植改编计划,为优秀传统文化作品注入新的时代精神和创作元素。

  推进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结合“文华奖”“荷花奖”和“五个一工程奖”等全国性文化艺术评奖项目、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和自治区“五年百部”作品库等,推进乌海市文艺精品创作,科学编制黄河文化题材精品创作计划。

  提升群众文化艺术创作。结合“群星奖”等全国性文化艺术评奖项目和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开展群众文艺专项创作计划,加强优秀黄河文化题材群众原创作品征集,定期推进优秀群众文艺原创作品展演。

  推进网络文化艺术创作。结合国家网络文艺创作传播计划和黄河文化选题指导目录,引导新兴文艺作品传承弘扬黄河文化,鼓励创作一批传承乌海黄河文化基因且具有大众亲和力的网络音乐、网络剧、纪录片、节目栏目、短视频、网络文学和网络动漫。

第四节  推动黄河文化“走出去”

  加强黄河文化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家文化外交,扎实开展海外宣传和推广工作,融入“中国黄河”国家形象宣传推广行动,选派演出团队积极参加文化年、旅游年等国家级大型文化交流活动。深化文旅体项目国际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友好客源国城市建立国际旅游城市联盟,互办旅游推广周、宣传月等活动,积极融入自治区中俄、中蒙等跨国文化游线,常态化开展体育赛事、文化旅游和演艺交流的合作。

  加强与沿黄省(市)文化合作。积极融入国家黄河文化旅游带和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协同发展。积极加入黄河文化发展联盟,共同搭建黄河流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开放性交流合作平台,主动承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相关会议论坛。全面推动“4+4”(银川、吴忠、中卫、石嘴山,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文化旅游联盟建设,加强与重点客源地城市交流合作,开拓京津冀、长三角等主要客源地旅游市场。

  深化与自治区沿黄六盟市文化合作。融入自治区“黄河几字弯·亮丽内蒙古”品牌建设,加强与自治区沿黄6盟市开展长城文化、岩画文化等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合作,联合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及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积极参与自治区黄河流域非遗巡演巡展、草原文明对话等黄河文化主题活动,推进与邻近盟市黄河文化旅游线路对接,协同讲好内蒙古黄河文化故事。


第八章  重点工程


第一节  黄河文化研究挖掘工程

  以推动黄河文化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引领和智力源泉为目标,以文化和旅游部、中国艺术研究院及自治区发布的黄河文化研究指南为指引,发挥地方机构、专家、学者的主导作用,推进“乌海市黄河文化”研究挖掘。重点围绕考古研究、文艺研究等方面,设立乌海黄河文化研究系列课题;深入开展田野调查,有序推进乌海黄河文化资源普查;提高文化资源与大数据深度融合、智慧挖掘和智能应用能力,建设乌海黄河文化资源数据库。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实施期限

1

乌海黄河文化研究系列课题

(1)组建乌海市文物工作站、乌海市社科联、高校、社团等专业力量组成的黄河文化研究机构。

(2)制定选题方向,包括但不限于黄河文化与中华文明、乌海黄河流域文明探源等,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研究课题。

(3)适时推出标志性黄河文化研究成果,持续提升对黄河文化的宣传解读。

近期

2

乌海黄河文化资源普查计划

围绕文明起源、民族融合、治水用水等特定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文物考古普查、非遗专项普查和古籍普查,建立台账,摸清乌海市黄河文化资源的存续状态、生存环境、传承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一份普查报告,绘制一套资源图集。

近期

3

乌海黄河文化资源数据库

(1)对接国家及自治区黄河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等,构建具有数字资源著录、管理、社会应用于一体的数据库,推动田野及馆藏文物、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文化典籍等沿黄各类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可视化进程。

(2)健全数据库资源动态更新和管理机制,定期做好信息补录校验,确保资源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

中远期

  第二节  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

  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以乌海市黄河流域文物和非遗为抓手,开展文化遗产本体及周边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黄河沿线濒危文物抢救性保护计划、黄河文化遗产大保护区域建设项目、黄河流域濒危非遗项目保护计划、黄河流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黄河流域非遗研培实训基地建设等五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实施期限

1

黄河沿线濒危文物抢救性保护计划

结合黄河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同步开展长城遗址、桌子山岩画群、古汉墓等黄河流域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险情排查,对存在险情的文物视轻重缓急,分级分类制定保护修复计划。重点推进明长城二道坎烽火台抢救性保护工程。

近期

2

黄河文化遗产大保护区域建设

  • 有序组织对召烧沟、阿泰沟、雀儿沟等岩画点开展岩画加固、拓印保存、精品岩画翻模复制和岩画表面防侵蚀等本体保护,加强岩画围封和数字化监测等安全防护措施,深化考古研究;推进召烧沟岩画遗址博物馆续建,完善周边交通设施,提升展示环境。

(2)融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内蒙古段:推进秦长城凤凰岭段、二道坎明长城保护及周边生态修复;推进明代烽火台博物馆立项。

近期

3

黄河流域濒危非遗项目保护计划

(1)加强对乌海市非遗项目的挖掘梳理,遴选重点项目推荐纳入自治区黄河流域濒危非遗项目保护清单。

(2)以重点项目为试点探索“九个一”保护机制(一个保护方案、一个工作班子、一个专家指导组、一套完整档案、一项专题研讨、一个传承场所、一个传承基地、一册普及读物、一部宣传片),加大资金投入和专业支持。

近期

4

黄河流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1)推进乌海蒙医沙疗创建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编制总体规划,对项目及其孕育发展的文化和生态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

(2)遴选非遗项目集中、特色鲜明、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持续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

近期

中远期

5

黄河流域非遗研培实训基地

依托非遗传习所、传承工艺工作站、非遗就业工坊、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命名一批黄河流域非遗研培实训基地,系统性开展乌海地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和研修培训。

近期

第三节  黄河文化地标打造工程

  打造新时代黄河文化地标是彰显黄河文化自信的需要,综合乌海市黄河流域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两个层面,从文化遗址、历史事件、生态水系修复工程、文化展示载体等多种形态资源中识别和选取,规划打造召烧沟岩画遗址博物馆等文化地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实施期限

1

乌海市黄河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

(1)按国家一级博物馆标准,参考周边盟市博物馆建设,打造集展示、研究、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场馆。

(2)开设“乌海黄河故事”常设展,积极引进国家及自治区黄河文化主题巡展,联合召烧沟岩画遗址博物馆、明代烽火台博物馆、赏石博物馆、海勃湾区煤炭博物馆和北方家具文化博物馆参与自治区黄河文化系列展览计划。

(3)与海南区黄河文化实践教育基地联合开发“乌海黄河文化”系列文创产品。

(4)建设智慧博物馆,开发数字体验文化产品,打造一场乌海黄河文化主题“云展览”。

近期

2

乌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1)推进乌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立项、选址、规划、建设。

(2)定期策划举办乌海市非遗项目专题展,开展非遗交流活动,联合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积极参加黄河流域非遗大展、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等。

中远期

3

当代中国书法艺术馆提升项目

(1)完善当代中国书法艺术馆藏品库房建设,推进智慧美术馆改造,开发建设穹顶艺术空间,加强黄河文化在场馆提升中的应用和展示。

(2)推进当代中国书法艺术馆建设中国西部市场培训基地,争创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

近期

4

乌海市黄河几字弯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

建设黄河几字弯酒店、配套黄河水族馆、城市之眼、温泉度假区、商业风情街。

中期

5

六五四“小三线”军工企业遗址创建国家工业遗产旅游基地品牌项目

(1)对厂区环境及设施进行“修旧如旧”规划设计。

(2)按计划完善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星级旅游厕所等接待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国防教育”、“党建活动”等红色教育场地。

近期

6

植物庞贝城争创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项目

(1)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区标桩定界、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科普教育等工作。

(2)建设完善博物馆(陈列馆)、专用展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系统等。

远期

7

乌海湖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项目

(1)加强与阿拉善盟合作论证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范围,成立创建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2)编制《乌海湖国家5A级景区创建提升规划》,制定《乌海湖国家级度假区创建工作方案》。

(3)加大政策、资金、土地、人才等支持,加强黄河治水兴水文化展示,全面提升旅游区产品、服务和项目,提升住宿接待能力。

近期

  注:因召烧沟岩画遗址博物馆和蒙医沙疗文化生态保护区两个项目在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已详细说明,故不在此表说明。

第四节  黄河文化为民惠民工程

  以“送文化”“种文化”到基层为目标,积极发挥“文艺轻骑兵”作用,搭建黄河文化交流展示平台,开展系列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为民活动,增加黄河文化题材文艺作品展演展播场次,加强黄河文化在基层群众中的普及,增强群众对黄河文化的认同感,引导群众宣传弘扬黄河文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实施期限

1

乌海黄河故事推广计划

(1)鼓励乌海官方媒体开办“乌海黄河故事”专栏、节目和讲座。

(2)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图书馆设立“黄河文化故事”专题书籍展示区。

(3)结合乌海市黄河流域传统村镇、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名录,遴选一批黄河文化传承弘扬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机关,分批分类开展以黄河文化为主题的演出、讲座、展览、培训等活动。

近期

2

非遗“两进一驻”项目

(1)推进“非遗进校园”,完善三区中小学非遗特色课程,编制推出非遗通识教育读本,命名一批乌海市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培养一批“自治区级小小传承人”。

(2)推进“非遗进景区”,编排具有乌海特色的非遗演出旅游节目,推出非遗主题旅游精品线路,开发区域特色化非遗文创商品。

(3)推进“非遗在社区”,研究借鉴非物质文化遗产社区基层传承传播试点(上海市)经验,选取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氛围较好的社区作为试点,加强项目培育、示范。

近期

第五节  黄河文化旅游带打造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处理好全域与地域的统分关系,积极融入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带和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重点推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和黄河旅游风景道乌海段先行先试,加强体现乌海黄河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培育,全面对接沿黄流域省市旅游线路,建设黄河流域旅游目的地城市。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实施期限

1

黄河国家文化公园乌海段建设项目

科学划定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4类主体功能区,系统推进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等5大基础工程,协调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打造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文化传承载体,重点培育考古遗址、历史文化街区、红色教育基地、工业遗址、文博院馆、文化休闲旅游区、黄河自然景观旅游区等黄河文化旅游标志性产品,建设集文化遗产保护、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乌海市黄河国家文化公园。

近期

2

乌海段黄河旅游风景道建设项目

北起海勃湾区黄河村,沿黄河东岸至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全长百余公里,串联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黄河渔村--海勃湾水利枢纽风景区--黄河断桥--黄河葡萄第一村--二道坎明代烽火台--黄河西行客栈景区--黄河兔岛旅游景区--渡口扬水站--东红明代烽火台--海南区黄河湿地公园—光伏新村。

(1)推进大禹码头段、一号码头段、砖厂段、胡杨岛段、拉僧庙段等五段环湖道路新建。

(2)推进滨河大道以北至下海勃湾中河源村黄河护岸观光带建设。

(3)选取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至黄河西行客栈景区段为试点段落,完善观景台、旅游服务驿站、停车场、厕所、商店、休息区等设施建设和相关服务,推动自驾车营地建设,争取纳入黄河一号国家旅游风景道。

近期

3

乌海市黄河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培育项目

5条精品主题游线

(1)黄河流域早期文明探源游线:支撑点为桌子山岩画群、秦(明)长城、乌海市博物馆、新地古汉墓、植物庞贝城等黄河流域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及石刻等。

(2)乌海拓荒城市工业游线:支撑点为原海勃湾矿务局工业遗产(老石旦煤矿)、六五四“小三线”军工企业遗址、乌达矿务局工业遗址、乌海化工有限公司等工业遗址、现代工业企业等。

(3)治黄水利水工研学游线:支撑点为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海南区渡口一级扬水站、巴音陶亥二级扬水站等水利文化遗址、治水、节水工程等。

(4)新时代文化教育游线:支撑点为张耀国同志先进事迹展览馆、乌海市第一党支部纪念馆。

(5)黄河非遗文化体验游线:支撑点为拉僧庙文化旅游康养特色小镇、乌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黄河蒙宁渡陶瓷厂创意旅游园等非遗场馆、四合木自然保护区、青少年创意园等。

1条黄河文化示范性线路

乌海湖(黄河治水文化)—当代中国书法艺术馆(书法文化)—乌海市博物馆、甘德尔山(草原游牧文化)—六五四“小三线”军工企业遗址(军工文化)—桌子山岩画遗址公园(岩画文化)—葡萄特色小镇、黄河西行客栈(农耕文化)。

近期

4

黄河文化区域联合游线对接项目

(1)积极融入国家黄河文化游线和自治区黄河几字弯快游环线。

(2)与鄂尔多斯合作打造草原文化联合游线。

(3)与巴彦淖尔合作打造黄河水利文化联合游线。

(4)与银川、石嘴山、鄂尔多斯合作打造生态宁蒙联合游线。

近期

第六节  黄河文化艺术创作工程

  开展黄河文化主题系列活动,制定黄河文化专题创作选题指南,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作品移植改编、黄河文化题材精品文艺创作和群众文艺创作,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文艺精品,共同奏响“黄河大合唱”。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实施期限

1

黄河文化创作引导系列活动

(1)全市及各区定期组织开展乌海市黄河文化精神宣讲会、黄河文化艺术创作研讨会。

(2)定期组织文学艺术团体开展“乌海黄河文化”采风创作主题实践活动。

近期

2

黄河文化“四个一”选题指南

围绕乌海历史文化、风土民情、发展成就和时代风貌等主题建立黄河文化选题指导目录,引导各级文艺团体围绕重点选题打造具有乌海黄河文化特色的“一台戏、一首歌、一部剧、一场电视节目”。

近期

3

优秀传统文化作品移植改编计划

在获得著作权使用许可的前提下,扶持各地文化馆(站)对专业文艺院团优秀作品和群星奖获奖作品进行移植改编,每年推出2—3部优秀传统文化作品,争创优秀作品入选国家及自治区展演展览。

近期

4

黄河文化题材精品文艺创作计划

(1)紧扣抗战胜利8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黄河文化重点选题,每年推出2-3部精品剧目和多部美术作品。

(2)近期重点创排舞剧《山高水长》、音乐情景剧《美丽草原我的家》、音乐剧《乌海人家》等,争创优秀作品入选国家及自治区展演展览。

(3)结合全市文艺精品和旅游区需求,改编创排1-3部黄河文化旅游精品演艺项目,差异化打造不同体量、主题、风格的旅游演艺项目。

近期

5

“黄河大合唱”群众文艺作品网络征集活动

(1)以“黄河大合唱”为主题,鼓励人民群众创作生产反映乌海市黄河流域时代风貌和基层生活的原创文艺作品,联合各区组织作品网络征集、评选。

(2)组建群众黄河文化艺术创作研修班,为优秀作品和个人提供专业指导。

(3)每季度推出10余部优秀作品,持续做好优秀作品在各区联展联演联讲,并争创入选国家及自治区展演展览。

近期


第七节  黄河文化“走出去”工程

  拓宽黄河文化“走出去”途径,加强文化传播平台建设。创新利用传统文艺传播渠道,加强乌海黄河文化品牌在各类各级论坛、节庆、赛事、展览平台上的展示机会。拓展网络文艺传播渠道,支持文化相关单位及群众灵活运用微博、公众号、短视频、直播等网络新媒体平台推广新时代乌海黄河故事,加强乌海黄河文化的弘扬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实施期限

1

黄河文化交流传播品牌活动

(1)积极参与国家及自治区举办的“中国黄河”国家形象宣传推广、黄河几字弯品牌推介会、黄河流域非遗大展等主题宣传活动。

(2)积极组织各级文艺院团参与自治区黄河文艺作品创作季、演出季等系列活动。

(3)鼓励在乌海文化周、黄河明珠·乌海书法艺术节、乌海沙漠葡萄酒文化旅游节等全市重点节庆赛事设立“乌海黄河文化”展示交流板块。

(4)指导各单位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加强黄河文化相关资源推送。

(5)积极主办或承办国家、自治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系列文化活动,如黄河文化高质量发展论坛等品牌活动。

近期



  

  

第九章  规划保障

第一节  健全政策规划保障

  发挥政策引导激励作用。深入开展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  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提升标准化应用水平。加大现有政策执行力度,修订、整合、细化相关领域配套政策,做好与规划目标任务的有效衔接,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加强规划衔接与细化。加强文化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 细化落实《乌海市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具体任务,推进乌海市文物、非遗、文艺创作、文化产业等专项规划编制,推进各区根据自身特点和任务编制并实施相应规划。

第二节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文化行政管理改革创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指导推动市级与区级综合执法机构理顺关系。加强行业协会和其他文化类社会组织建设,逐步引导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职能。

  分类推进文化机构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开展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吸纳专业人士参与管理,引入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和支持参与;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推进乌兰牧骑内部机制“三项制度”改革。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加快解决转制文化机构的历史遗留问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第三节  加强财政投入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市区两级财政文化投入机制,做好文化项目库管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资源分配科学性、合理性。积极申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内蒙古文化艺术发展专项资金等获取资金扶持,加强资金保障, 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参与黄河流域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和宣传展示。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争取引进国际国内优质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参与乌海市黄河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加强政银企合作对接,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第四节  加强人才引进培育

  完善文化人才体系。细化对接国家“千人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海外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计划和内蒙古“金鼎工程”等,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育引进力度,完善资助扶持、宣传推介、平台建设等人才支撑服务体系。对接文化和旅游部新型文化智库建设计划和内蒙古黄河文化智库建设, 推动制定文化人才引进退出特殊政策,灵活利用项目合作、兼职服务、顾问指导、技术入股等柔性引才方式,打造黄河文化名家工作室。引进培育文化创意设计人才、景区经营管理人才,演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文化志愿者等民间文化人才。

  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文化与教育部门联席制度,加强文化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的合作,培养短缺技术人才和重点学科人才,以中长期岗位技能培训和专业高校进修学习等形式开展对口学习。完善领导干部轮岗、交流、选调等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市直文化单位和基层双向挂职学习,实现人才资源的互通与共享。

第五节  完善组织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切实推动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

  细化实施计划。细化分解规划任务,编制实施行动计划、年度计划,确保规划有序落实。

  完善落实机制。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在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

文件下载: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