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区第九届党委常委会第161次会议研究决定:
齐修宇 任拉僧仲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拉僧仲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免去区委巡察办副主任职务;
薛慧霞 任西卓子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王瑞鹤 任西卓子山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免去拉僧仲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拉僧仲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职务;
孟 欣 任区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明远 任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晓瑾 兼任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周敬凡 任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区政府采购中心党组成员;
张 安 任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区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监督检查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杨惠婷 任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免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 俊 任区委巡察组副组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区纪委监委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贾芳芳 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
李占怀 任区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区乡村振兴建设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刘广飞 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魏 峰 任区能源局党组成员;
齐海娟 任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免去区卫健行业党工委副书记、区卫健委党组成员职务;
任 晓 任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免去区委巡察组副组长职务;
高广平 任区审计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区住建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刘晓春 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基层统计站八级职员,免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 军 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
张晓克 任团区委副书记,免去西卓子山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刘 芳 任区卫健委党组成员,免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安利军 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区档案史志馆副馆长职务;
李 红 任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七级职员,免去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党组书记职务;
乔 利 任区乡村振兴建设服务中心党组书记,免去西卓子山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牛 军 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区合作交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区委讲师团、区志愿服务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冯雅彬 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史文秀 任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莉 任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禹程 任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兆鹏 任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党组书记,免去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
刘俐君 任区政府采购中心党组书记;
杨海龙 任区政府采购中心党组成员、八级职员,免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袁 宇 任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免去区乡村振兴建设服务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王文海 任区经济合作中心党组成员,免去区政务服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贺 云 任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六级职员,免去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六级职员职务职级;
乌恩图 任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服务中心主任;
邓至杰 任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娜 任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区委讲师团、区志愿服务促进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何瑞军 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七级职员,免去区政务服务中心七级职员职级;
胡 鲲 任区党外人士联络和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主任,免去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党委书记职务;
厉朝辉 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职务;
杨欣惠 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赟 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区区域社会治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珂馨 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区区域社会治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娇娇 任区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中心(区机构编制数据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慧峰 任区巡察工作数据中心七级职员,免去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区党外人士联络和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邵丽屏 任区工信和科技局党组成员,节能监察和科技发展服务中心七级职员,免去区政府采购中心党组书记职务;
乔海平 任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孙海涛 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樊 蓉 任区资金收付中心七级职员;
刘 旸 任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臧永海 任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免去西卓子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贾翠玲 任区文化馆八级职员;
贺超奕 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
张 毅 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
薛 其 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曹永清 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七级职员;
史瑞霞 任区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七级职员,免去区区域社会治理中心(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李海霞 任拉僧庙镇党群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郭宇轩 任拉僧仲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静 任拉僧庙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免去拉僧仲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何向红 任西卓子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 军 任海南城镇建设投融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免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区合作交流中心主任职务;
马 君 任海盛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职级干部,免去海南城镇建设投融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白丽娜 免去西卓子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李志瑞 免去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曹美荣 免去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区政府采购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胡冀涛 免去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党委委员职务;
张 玥 免去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文艳 免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职务;
王惠君 免去区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中心(区机构编制数据中心)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