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海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闫勇主持会议,常委会党组全体成员及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重点围绕《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
会议指出,1945年4月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我们党正确运用唯物史观总结运用历史的光辉典范,是党史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深刻感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以两个历史决议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要会议,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用实际行动体现人大干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担当,为海南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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