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海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张艳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区人民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经常委会审议研究决定,区人民政府要继续跟踪监督被审计单位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下列未整改和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实行销号整改,并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送交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未整改问题7个:
1. 公乌素镇政府与辽宁万嘉信息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购买“数字化城镇信息综合平台软硬件系统”合同履行问题。
2.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滨河便民市场工程下雪倒塌拆违反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法规除后又新建的问题。
3. 园林局公园彩灯安装费问题。
4. 农业技术服务站投放到巴音陶亥镇两家渔塘购买鱼苗共计7万元,未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未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扶持资金科技转化成果、推广服务、监督管理粗放的问题。
5. 巴音陶亥镇羊路井村2018年6月收到上级补交党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30万元与扶贫资金未分别建账管理,导致记账管账混乱的问题。
6. 司法局2019年末其他应收款8.1万元未清收的问题。
7.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黄河村民小组应急抗旱泵站施工合同履行。清淤、倒运等无现场测量数据、原始记录等,工程量、单价无计算依据,缺乏实质性审核的问题。
整改不彻底问题5个:
1. 区总工会应返未返基层工会经费的问题。
2. 市政设施管理局金和泰广场施工合同履行中,未履行合同工程质量保修约定的问题。
3. 自来水公司长期挂账未做收入问题。
4. 西来峰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应收账款问题。
5. 拉僧庙镇政府收到区委组织部集体经济扶持资金30万元用于曙光村中药材种植合作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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