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地方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7年10月2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任命:
孙文华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代理检察长。
决定孙文华同志代理检察长,报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和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乌海市海南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