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就医政策。
来源:北方海南    时间:2024-04-03    阅读量:    [关闭本页]
参保人员患不需要住院的小病,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报销60%,年度最高可报1500元,不设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