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办发〔2022〕15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海南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22年5月17日
海南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实施方案》、《乌海市全面深化“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乌海政办发〔2022〕13号)部署要求,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纵深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一网通办”改革,稳步实施“全市通办”改革,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改革,稳步实施“全市通办”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向群众需求转变,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力支撑。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便利化原则。以服务企业群众便利化为目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广“免证办”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线下跑”向“网上办”转变,推行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区域“就近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二)坚持统筹推进原则。按照市级改革任务安排、一体推进,区、镇(街道)和村(社区)同步整合优化各类政务服务资源,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和“全市通办”等各项改革工作,实现改革任务整体谋划、同步推进。
(三)坚持“掌上”优先,自助辅助“网办”全面办理原则。遵循网上办理为基础、掌上办理为导向的工作原则,完善自助服务区功能,提升“掌上”办理深度,逐步形成网上办事大厅、手机 APP 和自助服务终端三位一体智慧政务服务模式。
三、总体目标
按照自治区、乌海市“蒙速办·一网办”总体部署要求,因地制宜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归集,纵深推进政务数据归集共享以及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应用,基本做到市、区、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因素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自治区一体化平台办理。
四、具体任务
(一)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管理。编制“一网通办”事项清单,以“内蒙古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事项库为基数,按照统一标准规范,逐项对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办事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进行梳理,确保做到事项要素准确清晰,事项标准统一规范。编制“一网通办”负面事项清单,对涉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因素的事项进行整理,经研究确认后形成负面清单,除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必须全部推行网上办理。“两张清单”编制完成后,海南区以乌达区清单事项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认领复用工作,原则上要做到三区事项标准一致。
(二)精简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流程。坚持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为目标,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的同时,统筹同步开展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效能优化工作,依托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和应用举措,最大限度精简审批要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服务,严格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工作机制,梳理公布一批“免证办”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共享,实现免纸质材料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
(三)分类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1.对于存有业务专网审批系统,且已与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的部门与事项,要全部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相关业务;2.对于存有业务专网审批系统,但未与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且暂时无法实现网上办理的部门与事项,要将相关事项全部移植至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通过“两个系统”协同应用予以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网上办理渠道;3.对于存有业务专网审批系统,目前未与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但专网审批系统可实现网上办理或掌上办理的,要根据事项网上办理情况,分类采取页面跳转、事项移植、链接指引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网上办理服务体验;4.(上述2、3涉及的区级部门要与市本级对口部门对接同步推进)对于暂无业务专网审批系统或非必须应用业务专网审批系统的部门与事项,要将全部事项纳入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予以办理。
(四)加强电子证照社会化场景应用推广。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综合一窗受理”等公共系统,深入推动电子证照数据的归集共享以及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业务实际办理应用,逐项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证照类材料名称和关联电子证照,为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电子亮证、扫码核验、证照下载应用等提供支撑。加强电子证照数据归集管理,对于身份证、营业执照、社保卡等属于国家统一建设电子库证照类型的,各相关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开展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工作;对于除国家统一建设电子库证照类型以外的,各相关部门要统一使用自治区电子证照系统开展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工作,实现纸质和电子证照同步生成、同步签章,实时汇聚电子证照数据。
(五)积极推动 PC 端、移动端、自助端“多端”融合服务。积极配合融入市级推进政务服务智能终端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延伸智能终端区域覆盖面,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就近办”。对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适宜移动端或自助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因地制宜纳入“蒙速办””APP 或政务服务智能终端,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和“自助办”。
(六)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数据核验能力。以“一网通办”事项清单为基数,逐项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要件共享数据需求,优化完善数据共享路径,对于具备网上核验条件的办事要件,通过实时核验数据或调取证照等方式核减办事要件;对于暂不具备网上核验条件的办事要件,先行通过平台即时通讯工具开展人工核查确认,逐步推进办事要件核验向数据接口验证方式转变,力争年底前实现办事要件数据网上核验率100%,切实减轻企业群众办事负担,提升办事便利度。
(七)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服务。坚持“成熟一批、推行一批”的工作思路,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高频事项,采取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等方式,逐项明确事项名称、办事要件、责任部门、实现方式等内容,统一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力打造企业群众“就近办、多点办”的一刻钟政务服务圈。
(八)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保障体系。全面推行为申请人免费邮寄、24小时自助等服务,助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改革,真正让申请人办事“少跑腿、零跑腿”。探索推行就近证照自助打印服务,集中对具备条件且适宜通过智慧政务服务终端打印的证照文书进行梳理,完善政务服务终端证照文书打印功能,通过延伸智慧政务服务终端下沉覆盖面,打造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申请、审批过程全流程网办、办理结果就近自助打印的服务链条。
五、实施方式
(一)实行总体牵头和统筹联动推进模式。“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由区政务服务局负责总体牵头实施,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任务,分批次组织区级各相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流程优化、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以及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问题沟通协调处置机制以及任务推进定期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实施。
(二)组建“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专班。采取分部门、分批次方式推进实施,工作专班设在区政务服务局,区级各相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依据工作计划安排(见附件2)分批次进驻工作专班开展工作。
(三)组建“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成效体验团队。坚持“能办、好办、易办”实效原则,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办事群众组成改革成效应用体验团队,采取模拟办件方式,分批次、分重点围绕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掌上”和自助服务终端办理等工作成效进行现场体验,建立体验反馈机制,构建形成边推进、边体验、边整改、边提升的良性循环工作格局,保障“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六、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于5月18日前报送区政务服务局。联系人:王百惠 电话:4026480 ,电子邮箱:hnqzwfwj@163.com。
(二)加强监督考核。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办公室不定期对镇(街道)、区级各相关部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工作中如出现搞变通、打折扣、忽视轻视、应付对付等问题,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提请区纪委监委进行处置。
附件:1.“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任务计划安排
附件1
“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为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切实加强责任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成立“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育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马 恺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闫 君 巴音陶亥镇镇长
李俊文 公乌素镇镇长
杨跃龙 拉僧庙镇镇长
刘延朋 拉僧仲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青云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志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统计局局长
刘天庆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 平 区教育局局长
闫 勇 区民政局局长
刘辉宇 区司法局局长
贾怀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郝元忠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静唯 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曾春祺 区商务局局长
任 洁 区文体旅游体育局局长
许建军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田胜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郝紫桦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闫俊平 区能源局局长
吕荣军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郝芥枫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 军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海龙 海南公安局分局副局长
陈世刚 海南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李锦文 海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吕荣军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局,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有关事宜。
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2022年“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任务计划安排
说明:1.全区“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按照分批次,按时序、逐部门、逐事项的方式推进实施,计划整体工作5月份启动实施,10月份全部完成。部门所定时间均为拟定时间,后期将根据整体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剩余单位“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工作将于2023年启动实施。 3.区政务服务局纳入2022年计划任务安排,具体实施时间分别随上级对口主管部门任务推进安排同步进行。 4.镇(街道)、村(社区)所涉事项与上述部门重合同步启动,不另行计划。 | ||
第一批次:共5个单位,计划实施时间:5月19日-6月17日 | ||
序号 | 责任单位 | 拟定时间 |
1 | 区应急管理局 | 2022年5月17日-5月20日 |
2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5月23日-5月27日 |
3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2年5月30日-6月2日 |
4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2022年6月6日-6月10日 |
5 | 区教育局 | 2022年6月13日-6月17日 |
第二批次:共5个单位,计划实施时间:6月20日-7月22日 | ||
序号 | 责任单位 | 拟定时间 |
1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 |
2 | 区民政局 | 2022年6月27日-7月1日 |
3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年7月4日-7月8日 |
4 | 区医疗保障局 | 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 |
5 | 区税务局 | 2022年7月18日-7月22日 |
第三批次:共4个单位,计划实施时间:7月25日-8月26日 | ||
序号 | 责任单位 | 拟定时间 |
1 | 区农牧水务局 | 2022年7月25日-8月5日 |
2 | 区能源局 | 2022年8月8日-8月12日 |
3 | 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分局 | 2022年8月15日-8月19日 |
4 | 区交通运输局 | 2022年8月22日-8月26日 |
第四批次:共5个单位,计划实施时间:8月29日-9月16日 | ||
序号 | 责任单位 | 拟定时间 |
1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8月29日-9月2日 |
2 | 海南自然资源局分局 | 2022年9月5日-9月9日 |
3 | 海南生态环境局分局 | 2022年9月13日-9月16日 |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政协办公室,人武部、纪委监察委,法院、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印发
———————————————————————————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海南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维护
网站地图 地址:乌海市海南区巴彦乌素东街党政大楼A座 电话:0473-4020428 邮编:016030 邮箱:hnqzfbgs@163.com 蒙公网安备15030302000004号 蒙ICP备0500222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3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