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防凌信息
来源:    时间:2020-11-27    阅读量:    [关闭本页]

为贯彻落实《乌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黄河乌海段防凌工作的通知》乌汛办〔2020〕13号文件要求,海南区局管理局应急办按照局领导的批示,做了如下部署:

1. 向海南区沿河各镇、街道办事处转发了此文件。

2. 要求沿河各镇、街道办事处认真做好凌汛期巡堤查险工作,加大责任范围内黄河凌汛期观测频次,按时报送防凌专报。

3. 要求沿河各镇、街道办事处、农牧林水局利用流凌前有限时间,在各自辖区内深入开展防凌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清除河道行凌障碍,全面排除河道工程隐患。

4. 要求沿河各镇、街道办事处、农牧林水局加强沿河浮桥的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拆除流凌河段浮桥和阻凌建筑物,避免人为形成卡冰结坝,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凌汛封河至黄河磴口段时,海南区辖区内浮桥要全部拆除完毕。

下一步,海南区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发挥应急抢险救援救灾一体化优势,加强与抢险救援队伍的工作衔接和信息通报,从实战要求出发,全面落实队伍、物资、交通、通讯等保障措施,加强技术培训,坚持群专结合,充分运用各方抢险力量,切实提高重大险情处置能力。落实黄河滩区受威胁人员转移避险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协调各方力量开展险情处置、搜救解困、道路疏通等工作,全力组织抢险救援。